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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第六届万寿路地区文艺团体擂台赛”的通知

来源:万寿路街道   发布时间:2018-03-29 17:25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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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图文由各单位授权供稿,最终版权归原单位所有。

  为不断推进万寿路地区群众文化建设,挖掘、培育并扶持一批优秀的地区文艺团体,发挥万寿路地区文化品牌活动的优势,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决定于4月中下旬举办“2018年第六届万寿路地区文艺团体擂台赛”。望各社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和发动社区(民间)文艺团体参加本次比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第六届万寿路地区文艺团体擂台赛分为合唱比赛、舞蹈比赛(含模特)和综艺比赛(包括器乐、戏曲、相声、小品)。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中下旬


  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规则


  1、每个社区参赛的文艺团队数量不限。


  2、每支文艺团队只可报一个节目参加比赛(已参加过擂台赛的节目不再参与演出),节目形式限定为集体项目,舞蹈节目不包含广场舞。


  3.节目时长限定


  舞蹈(含模特)、合唱、戏曲、器乐,不得超过6分钟;


  相声小品,不得超过12分钟。


  4.请各文艺团队前往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由各社区统一将报名表发送至街道,邮箱:wslggsy@126.com。邮件主题名一律用:“单位名称+第六届文艺擂台赛报名”。(报名表见附件)


  欢迎各社会团体、民间文艺活动团队(不接受个人演出报名)参与此次擂台赛,如需报名请联系就近社区索要报名表或联系公共事业管理科(电话:68282843)参与即可。


  文艺团队一经报名,不可更改。


  5.报名同时,须上报参赛作品视频和伴奏音乐。


  视频要求:所有参加比赛的团队均须上报,视频必须是参赛作品,以“社区名+节目名称+预演视频”命名,如发现上报视频与参赛作品不一致,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团队比赛资格。组委会将根据上报视频进行初筛,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比赛。


  伴奏音乐要求:须MP3格式,以“社区名+节目名称+伴奏”命名。如:复22XXX节目伴奏。


  6.所有参赛团队必须填写《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参赛成员签名处须手写并于比赛前上交文教科。


  7.报名截止时间:4月3日


  四、评奖办法


  1、此次擂台赛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分类比赛、排名。


  2、按评判组打分的平均分来排名次。


  3、对于取得前三名的团队,将颁发获奖证书。在今后的文艺演出、专业培训、借用活动中心场地和上报推荐海淀区优秀群众文艺团队时将有优先权。对于在擂台赛中成绩不佳的团队,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的指导老师,对各文艺队伍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和训练,以达到共同提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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