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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旺镇在“见、闻、知、警、慰”上发力 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8-04-24 17:10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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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图文由各单位授权供稿,最终版权归原单位所有。

为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消除不稳定因素及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西北旺镇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多举措加强监管工作,注重在“见、闻、知、警、慰”上发力,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有效的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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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就是见其人

每月最后一周周三上午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进行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服务计划表,安排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及其所在村(居)进行社区服务、教育学习;不定时进行逐个约谈。通过“见其人”,有效预防发生不假外出等问题,不断增强其自觉服管的思想意识。

 

二、闻,就是闻其声

除严格落实正常管控外,司法所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每周三上午9:00必须电话报告;对新接收和重点管控的社区矫正对象,不定期通过电子监管器定位抽查。通过“闻其声”,确保能及时发现隐患或苗头,正确处置,保稳定促和谐。

 

三、知,就是知其情

不定时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居)委会、单位和家庭,详细了解并核实他们的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填写《社区矫正工作走访情况记录表》;每月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人情况小结报告;每半年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填写《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综合状态评估指标体系表》;村(居)每周认真填写《社区评议表》,及时反馈社区矫正人员日常动态。通过“知其情”,多渠道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便及时落实矫正方案的动态更新和调整,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管控。

 

四、警,就是警其行

不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零距离、全方位和多角度的集中警示教育,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反面典型案例,营造震慑性的警示效果,强调“以身试法”的后果,彻底消除其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其遵规守纪的自觉意识;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特殊时段,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签署保证书、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友情提醒”;通过“警其行”,让其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五、慰,就是慰其心

根据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新接收、重点人或者思想存在偏执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释放内心的压力,主动接受教育管理;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协调机关部门,开展帮困扶助工作,尽力解决好实际困难,帮他们从思想上减负。通过“慰其心”,使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配合好社区矫正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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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社区矫正“见、闻、知、警、慰”上发力,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清、管控明”的工作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刑罚执行到位,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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