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连洼街道:兰园社区《公证法》知识学习活动信息
为庆祝《公证法》颁布13周年,进一步宣传贯彻《公证法》,2018年8月30日上午,兰园社区居委会在活动室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系统地学习了《公证法》。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通过学习居委会印制的学习资料,居民们了解到了公证法于2005年8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以及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事务、可以申请办理公证的地点。还有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9种情形。
通过学习,我们和居民进一步提高了对公证工作的认识,为平安法治社会创建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开展《公证法》学习,是全面推进依法公证的重要方式,对于规范依法公证、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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