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街道小关社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2019年12月3日14:30,花园路街道小关社区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于党建活动室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特邀浩东律所张文登律师现场解读宪法,并进行法律咨询。

张律师从宪法的历史渊源、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宪法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几方面具体介绍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倡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服务社会科学发展。活动最后全体合影留念。

小关社区“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圆满结束!感谢浩东律所的大力支持!祝居民朋友们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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