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海淀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 复核迎检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2020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0〕32号),要求建立示范区创新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对示范区的复核做出明确部署。海淀区作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将于2023年迎来示范区复核检查,为梳理海淀区近年来的创新发展成果,全面做好迎检工作,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计划启动“2023年海淀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项目”,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
一、项目介绍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公共函〔2021〕13号)要求,开展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准备,重点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以多种形式开展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督导,包含区级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其中区级馆督导1次、乡镇(街道)文化站督导2次、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督导1次,对海淀区北部文化馆、图书馆与美术馆开展暗访跟踪与满意度调查,并出具上述调查报告。
2.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要求,输出一套国家示范区复核迎检材料(含绩效评价档案、过程管理档案)。
3.结合海淀区工作实际,输出示范区复核评审汇报稿及汇报PPT。
二、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应具有服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或其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相关经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征集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7日
四、申报材料
1.企业资质及情况简介。
2.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3.曾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相关工作的项目案例。
4.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成果、相关收费标准及报价。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需于2023年2月17日17:00前报送至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hdccd504@sina.com。
五、单位比选
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从公司情况、方案可行性、评价体系科学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经过比选,择优选定优质单位,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旨在征集有意愿参与我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项目的企业,非招标公告。
2.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3.联系方式:010-62618217(公共服务科)。
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30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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